在程咬金和秦琼来到奥州这几天里,带来的十万民众全部加入了建造城池当中,而五万将士全部进行枪刺训练。
他们俩听了程处默的话,感觉非常的有道理,作为战士如果没有强壮的体格,如何面对敌人?如何取得胜利?
而正面的短兵相接,鲜血淋漓,肢离破碎,正是让将军们练胆量的最好办法。而他们带过来的战士大部分配盔甲、步枪,只有少数的人配上全自动***。
而配***的将士全部改换成冷兵器长枪,甚至,手雷和连弩都全部入库。两位主帅的举动,让将士们非常的郁闷。
明明有强大的武器装备而不用,反应用这个原始的武器,据他们得到的消息,敌人是他们的好几倍。
虽然,将士们心里有想法,但是,并没有影响他们训练的热情,在他们的心中,不管是程咬金还秦琼,都是他们的崇拜对象。
更何况还有那个战神程处默存在,据说,这个主意还是程处默出的,他们更加坚信,战神的想法是不会错的。
两天的训练匆匆而过,将士们也慢慢的适应了这里的气候,主要是体质比较强,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。
反而,有些百姓出现了呕吐和头晕等不良反应,好在随行有医生在,而且,反应也不是很厉害。
在傍晚十分,程处默下达命令,让七万大军集合,虽然,他不知道敌人会几时发动进攻,但是,他神识所见到的是敌军也在集结中。
他感觉就在这两天,敌军会发起进攻,他要在战争开始前,跟战士们解释一下,并进行一次战前动员。
一刻钟不到七万大军全部集合完毕,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任何声响,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他,等待着程处默训话。
“兄弟们!你们辛苦了,五年前,我们大唐还非常的赢弱,可汗颉利率领二十万狼骑,攻入大唐,马踏渭水河畔,我和你们其中一些兄弟迎战他们。
打的他们丢盔弃甲,剩余几千残兵跑回突厥,我们追到突厥王庭,活捉颉利可汗,占领了整个突厥。
接下来,我们灭吐谷浑、吐蕃,再统一了整个北方,之后,我们灭高句丽,灭东瀛,灭百越,灭骠国,灭南洋等。
我们大唐的军队所向披靡,战无不胜,现在,我们又占领了这里,这是我们做为大唐人的骄傲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“大唐万胜!”
“大唐荣耀!”
“好,虽然,我们战领了这里,但接下来肯定会和当地的土著发生战争,而据我的了解,这里的文明还是非常的落后。
穿着兽皮拿着铜制武器,甚至,有些新兵的武器还是木棍,所以,我决定不使用热武器,只用手上的刺刀和长枪对战敌人。
为什么我要如此做?因为,一个优秀的战士必须经过血与火的洗礼,这里就是最好的实战训练,不但,可以练胆量,还可以练体力,两全其美。
战争可能是明天,也可能是后天,想当年,陛下和我们一起五千人冲进百万异族的大军中,几十进几十出,杀的他们无还手之力。
现在的这些土著的战斗力根本没有办法跟北方的异族相提并论,更何况,你们还穿着刀枪不入的盔甲,告诉我,你们有没有信心战胜他们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“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