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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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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子萎缩了下脑袋,也做好了被朱理拿办的下场。可是,等了会儿,见朱理却是没有动,好像真的是来见朱琪的。

听到自己那个聪明不足办事有余的小奴才喊的声音,朱琪当时只是站在院子里不敢动。

怎么,自己走出去,再次走出去拿热脸去倒贴他的屁股吗?朱琪想的是,只怕自己刚走出去,他人转身就走了,自己真的是看着他的屁股一直远去。

当真恼人,到时候只怕自己一晚上都睡不着了。

不过,对于他为什么突然鬼迷心窍走到她这儿来,她似乎可以想象到一些的。

毕竟,他的亲娘,可是被她的亲爹给杀了。

见福子在门缝里冲她比比手势,说是朱理压根儿没有走。朱琪的心定了下来,看来自己想的事没有错的。

他这会儿来,可不是因为突然想通了,想念她了想和她谈情说爱,是,恨不得把她这个仇人家的女儿碎尸万段。

朱琪拍打下裙子,走出了院门。

大家如今继续喊她十一爷,却也知道她其实是女儿身的。朱永乐一不做二不休,让她穿起了女子的衣服,还嘟囔着说:“你不穿裙子,不是个女子,你叫你喜欢的公子怎么喜欢你呢?”

小胖妞,如今似乎是个恋爱高手了。眼看,是和徐状元的爱情一路终于走向了正轨。

朱琪本是不依的,主要是穿男子衣服习以为常了,穿裙子她感觉行动不方便,碍事儿。只是这个小胖妞太过执拗,执拗到了,把她的男子衣服,全部给没收了。

于是,在夜色下,这样一个充满诡异命运的夜晚里,朱理第一次看到了她穿女装的样子。

透了几分妖艳的桃红,在很多人印象里,属于性情豪放的艳情女子才会选择的颜色。要说朱琪性子豪放,倒也有几分,毕竟,朱琪一直都是像男儿一样生活的。

朱永乐恐怕是因为这点,给朱琪选了这个颜色的衣服。

此等鲜艳的颜色,是把朱琪那天生的美丽白皙的肌肤,衬得白里透红,在春夜里,一如那朵黑暗中突然绽放的桃花儿,能把男儿的心都勾得心花怒放。

朱理的眸色顿然是划过一抹沉幽。

她是很美的一个人儿,早从她穿男儿装都能勾得京师里的女子的心像小鹿般蹦跳,都可以知道一二。

如今穿回女儿装,不倾城倾城的颜色才怪了,更何况,这人本来就是大明皇帝的公主。

万历爷的女儿。

朱理的嘴角冷冷地勾起一个弧度,袖管挥了下。

胡二哥知意,退了下去。

与此同时,会做人的福子,早就想给主子安排幽会了,不当这个电灯泡,没有等朱琪做声,一溜烟先跑了。

朱琪回过头时,喊福子,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喊,又怕把朱永乐吵醒了。这个小胖妞如果见到这一幕,恐怕一辈子都会在她朱琪面前笑她朱琪。

说起来,她朱琪这是害羞。

总觉得,在他面前穿女装不是那么一回事儿,全身都不自在。

朱理向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。

为此,朱琪居然不受控制地退了半步,全然都是由于羞意所致。

他的脚步加快,一瞬间,闪到了她面前。

朱琪的双瞳蓦然睁大了起来,映着他那张在月光下仿佛戴了张银面具,却依然英俊得宛若天神的脸,让她的心速可以骤然间继续失效。

“理,理儿——”这个声音,吐出如兰的芳唇之间,充满了诱人的黑夜香气。

“哼。”朱理轻轻的一声笑,“其实,我早该和你把话都说清楚的了。只是没有想到你是那样蠢的一个人,肥猪不怕开水烫。”

朱琪的脸顿然一红,知道他说的是她倒贴他追的样子,虎了眼睛说:“你恐怕误会了,小理王爷。本王,不过是陪着郡主来一趟北燕罢了。生怕郡主一个女子不安全。”

“你这话,本王信。”朱理眼不斜视,口气淡薄,“你这次没有选择回京,应该是准备随那人一块走的了。本王会答应你,照顾好郡主,你可以走的了。”

只听完他这话的刹那,朱琪的心头仿佛被什么一个重击。

他让她走?

这可比,拿剑杀她,不知怎的,来得让她绝望的多。要知道,他杀了她的话,她终究可以死在他眼前,他怀里,让他永远没有办法眼不见为尽,让他一辈子记住她。让她远走高飞,岂不是,他一点都不在意,不在意她走了。

朱琪一瞬间真想脱口而出:你还不如把我杀了。反正,你已经把我的心用刀子割的体无完肤了。

“理儿,你之前不是很想杀我吗?”朱琪嘴角微弯,到底是忍不住吐了这话。

朱理的脸色猛地一降,几乎降到了乌点。他忽然举起的那只手,是快要举高到她脖子的地方,掐住她脖子。可是,最终,他只是把手缓慢地放下。

看着他那只举高又放下的手,朱琪只觉得心惊胆寒的:“理儿,你——”

“我没有办法杀了你。”朱理的声音显得那样的平静。

朱琪的心跳了两下,对着他迈出一步:“理儿,我——”

“十一爷,你再踏前一步,我杀不了你,只能杀了自己。”

朱琪停住了步,感觉心头一霎那寒冷到了冰点。

“你知道的,十一爷,你亲生父亲,是护国公的仇家。本王亲爹,亲娘,都死在你父亲手里。”

她知道,她都明白他说的话。他们如果在一起的话,肯定会被天下人说他们两个都大逆不道,说他们没有孝心。但是,只要他愿意,她愿意跟着他吃任何苦头,背负这世界上任何罪名他都不怕。

“理儿——”朱琪再走前一步时,却只见他双眼好像隐没在夜里了一样,更让她看不清楚了。

“本王的兄长有大业要完成。本王不可能,丢下家人,和一个女子双宿双飞,这不是,一个男儿该做的事情。”说完这话的朱理,仿佛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,转身,即消失在了夜里。

朱琪简直是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。看着他,残忍地抛下一句“不可能”,随之消失在她眼前,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她了。

这就是男人,和女人不一样。

男人心里,永远先惦记的,不会是女人。

夜里,几丈远的地方,隐没在黑暗里的男子,还有一个。虞世南抓住垂下的树枝,握在掌心里,在咔吱一声要折成半截时,终究是怕惊动到不远处的女子,收了起来。

月下如花似玉的女子,桃红的衣服衬着春夜的气息,是那样的美颜动人。而落寞的清影,则撩动着人的心扉。

可是,没有这个缘分。

或许,他可以此时此刻出去,去安慰她,看能不能趁人之危,夺人之美。可终究,怕是不能给她一个名分。

没错,高贞曾经说过,可以给她一个合适的高卑国身份,让她顺利地嫁给朱理。但是,如果换作是他虞世南想娶朱琪,高贞肯定不同意。

原因很简单,朱琪是万历爷的女儿,而且,当着那么多人的面,死活不认自己高卑国子民的身份。高贞可是个很记仇的人。这点,不知道高贞的人,是不清楚的。

像朱理说的那样,最合适她的人,大概在远方。

位于京师的东城门口,一辆普通的青色帷幄马车,驶出了城门,一直是往很远的地方走去。

九爷戴着斗笠,甩着马鞭,急追那辆马车。

追到了约有几十丈遥远的地方,马车终于停了下来。

九爷追到马车尾巴,气喘吁吁,汗流浃背,却是一丝不敢停,从马背上纵身跃下,到了马车边上低声喊:“八哥,你怎不说一声就走了呢?”

听到这话,马车的车帘被一只白皙的玉指掀开一角,八爷那张如玉的侧颜露出给了九爷看,低声说:“九弟,我之前和你说过了,我这走是情非得已,不走的话,只怕是命不久矣。原谅你八哥懦弱的,自求自保的一面吧。”

这些九爷都知道,因为朱济之前都和他说过的了。只是,朱济这是不是,走的太快了一些,有些出人意料。这京师里,近来不是很平静吗?没见得什么事儿要发生一样。

“暴风雨之前,总是很平静的。”朱济看了看追着自己脸膛通红的九爷,到底心头有些不忍,要知道,这少有的几个兄弟是真心跟着他朱济的,但是,九爷肯定不会跟他走的。这点,他之前那样明着暗着提示过老九,老九却始终不松口。

因为,并不是所有人,都能像朱济一样,赢得起也输得起。九爷说起来,更是像随风逐流的人,只要能吃得饱活得好。如果跟了他朱济走,注定是要放弃皇子的身份,是要在外面流浪,甚至过起没有钱的困苦生活。对于酒肉为生的九爷来说,根本没有办法忍受。

按句九爷的人生哲理来说,要是哪天,不能吃喝玩乐,不如死了算了。

不跟老八走,可老八一直是他的主心骨,没有老八坐镇,在后面出谋划策,九爷心里很慌,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。而京师里的局势,向来是前变化玩的。因此,在一听说八爷府里今日突然一辆大马车离开时,九爷眼皮一眨,心里暗叫声不好,直追了上来。

老九如今,在旷野的冷风里伫立着,好像一条可怜的孤独的狼狗。

朱济看着是有些心疼,于是,又说了一句:“九弟,之前,我和你说过的话,你还记得吗?”

九爷点了点头,朱济说的话,他都记得,说:“八哥指的是龙潜吗?”

龙潜一个词,让马车里坐着的另一名女子,有了些动静。但是,女子没有开声。

朱济回答九爷:“是。你必须牢牢记住我的话。九弟,这个京师,这个天下,终有一天,都是属于那个男子的。你找时候,是看到机会赶紧逃。哪个上位者,新登基为王的人,都必然要大开杀戒。我们这些带有皇族血脉的,是绝对不可能被放过的。”

九爷听他的话,听得似懂非懂,但是,朱济很显然,不想说明白。九爷就此不由着急地舔了下嘴巴,说:“八哥,那个人的那些事儿,还得好多年之后吧。你先说下,如今我老九该怎么办?”

“没有怎么办。”朱济道,“皇上年纪大了,终有一日,太子要登基。太子的品行,你老九很清楚。说众兄弟哪个还可靠一些,你看看太子依靠谁,就知道了。”

九爷眼睛一亮:“三哥——”

朱璃固然老铁着一张脸,人缘不怎么好,不怎么给人亲近,但是,到了大事上,无论皇帝和太子,都知道还是老三最可靠。

点拨完老九,朱济放下了车帘,让车夫继续赶车。

老九自此站在荒野里,目送他和常嫔一路远去。

常嫔愿意跟朱济走,其实也多少出乎了老九的意料。本来,他们都想着,常嫔或许死不愿意。毕竟,皇宫里很多女子都是这样的,无论皇帝怎么虐待她们,她们都是那样的死心塌地。

朱济拿了件袍子,给常嫔盖了下身子。夜里,哪怕春天来到了,都是比较冷的。

常嫔好像在睡梦中睁开眼角,在他脸上瞧了一下,那眼神,分明有不少疑问。

刚好,朱济也有话和她说,说道:“母亲这回愿意跟孩儿走,孩儿知道,都是因为母亲担心孩儿的安危。”

是,常嫔如果不是想着儿子可能真的会死,不一定真的马上出宫随朱济走。因此朱济让人捎给她的口信,是真正促使她走的原因。

“你给我写的信里面,说皇上势必想保你都难?”

“皇上如今都自身难保,母亲。”朱济轻声说。

常嫔脸色暗自沉晦,对皇帝的感情,毕竟这么多年的夫妻还是有的。在她一直的观念里,万历爷,像是一个,谁都打不倒的男人。

“龙潜是吗?”常嫔的口气里有些不可思议,“是真的龙潜吗?是真的如众人传说中的人吗?”

朱济到这个时候,和她说起了真话:“实不相瞒,皇上这会儿一定是知道了,派人去追隶王妃的镯子。”

“镯子?”

“对。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。这点,皇上心里很清楚,所以,要找到那只镯子,把隶王妃送走。”

“你说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,莫非是鬼?”常嫔吃惊地问,满脸写着不可思议。

朱济知道,一般人听到这话,肯定是不相信的。虽然很多人,都怀疑过李敏是神仙。可朱济是绝对相信的,因为,他可是第一时间找到李敏穿越到这个世上时带来的背包的人。这全都是因为:“母亲,孩儿小时候,不是和母亲说过,孩儿做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梦吗?说是梦见仿佛进入了一个神仙的地方,那里的人,穿的衣服,都是孩儿前所未见的,和西洋人穿的,也不是很相同,那里的物品,更是五花八门,离奇古怪,尽是些法器一样的东西,有着奇妙的法力。”

常嫔想起这回事儿,由于朱济这些梦很诡异,在皇宫里,尤其朱济还身为皇子,如果说出这些话,被人利用了,他们母子俩,可就命都没有了。所以,朱济被她喝令,必须把这些事都埋在心里面,绝对不能说。

这个事儿时间上过了久远,朱济又真的藏在心里了,和她都不说了,自然而然,常嫔彻底忘了这回事儿。

现在,朱济这样一提,岂不是说?

朱济告诉她:“孩儿以为,隶王妃正是从孩儿梦里的那个地方来的人。可能隶王都知道了。”

常嫔猛打了下哆嗦。

如果这事做实了的话,李敏是神仙似的人物,生下来的儿子,是龙潜,也就不足奇怪了。

万历爷的运势,恐怕是要断了。

常嫔咬住嘴唇,好不容易忍了下来。

朱济轻轻抚着她肩头说:“不要担心,他终究是皇上,是能得善终的。反而是你我,如果这会儿不走,怕是要来不及了。”

“为何?”常嫔抬头看他。

朱济说:“皇上要是追不到那个镯子,知道这个运势是他抵抗不了的,皇上他——”

那是一个多么骄傲的男子!常嫔很明白,一脸即悲伤地垂落下去,但是,儿子的话都没有错,她必须为儿子想,于是问:“我们这是要去哪?”

“按照孩儿梦里的指引,是要到西洋去。我们到了那里以后,不再姓朱,改姓白。”

皇帝的人,得知帝王绿和李敏来历有重大关系的消息以后,直奔去找帝王绿了。而实际上,皇帝已经提前,让人去找帝王绿了。因为据一些走漏的蛛丝马迹,似乎有人说,帝王绿,本该戴在李敏手上的,可是,李敏在高卑被东胡人围困的时候,为了安全起见,把帝王绿交给了一个人。

眼下,这个人,好像并没有在北燕。因此在北燕不见帝王绿的踪影。

皇帝认为这是个契机,一个反转的契机,势在必得。

护国公府这边,一样在知道皇帝派人去寻找帝王绿以后,由朱理率了一队高手组成的队伍,急匆匆出发。可见,是担心皇帝找到了帝王绿的所在地。

帝王绿,按照李敏知道的,最后自己是交给了春梅那个丫头了。后来,她离开古代回到了现代。回到古代,又听说春梅死了。那东西固然重要,是护国公王府的宝物,可是,那丫头为了她都死了,李敏肯定不愿意追责春梅死了还得担负起来的责任。

直到现在,帝王绿被重新提起,好像,丈夫知道它在哪里。

奇怪了。李敏都不禁眼皮子跳了几下,莫非春梅化成鬼魂了,指引着人去找帝王绿?

找帝王绿的人,是都找到了高卑去了。因为,谁都知道,李敏是在那儿被困的。帝王绿一开始丢失的地方,只能是在那里。

据说,有人在那块地方苦找了多日,都未得门路,一点成果都没有。

说到,高卑与北燕连接的地方,有一座山,在高卑叫做雁行山,在北燕,则被人习惯地叫做了北峰。因为,江湖里赫赫有名的北峰老怪,即常年都住在这个山头上。

要去雁行山或是北峰,路径有两条,一条从高卑走,一条从北燕内出发,但是,都不好走。北峰上,是每年都有路过一些翻山越岭试图逃避关税的商人。可就是这些商人,都难以遇到传说中的武功高手北峰老怪。

想在北峰上找到老怪,很显然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。江湖里,都有这个说法,说是,北峰是老怪的魔居,老怪只要在北峰上,可以完全隐去自己的人影,变成鬼怪。真遇到了北峰老怪的人,可真的是遇到鬼了。

兰燕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,听人说这个故事时,被吓得小心脏一炸一炸的。

多么可怕的形容,常年盘踞在山头上的一只鬼怪,怎么想,都应该是长得像青面獠牙的人,有张吓死人的五官。

所以,那个时候,许飞云把她收了当徒弟,带上北峰时,她还傻傻地问:师父,我们遇到老怪怎么办?会不会被他吃了?

当时,许飞云没有对她先说出自己是北峰老怪的身份。但是,小徒儿的这个问题,到如今许飞云自己想来,都觉得太神奇了。感觉这娃儿,真是上天送来被他“吃掉”的。

兰燕的手受了重伤以后,许飞云先带兰燕上山用草药养着,不先想着手术。因为李敏爷说了,手术的话,不一定会全好,相反,怕是会留下残疾的后遗症。

北峰上各种名贵的,稀奇的草药很多。像是那个在高卑炒到天价的雪莲,在常年呆在北峰上的许飞云眼里,不就是过路经常能看见的一朵花吗?

暴殄天物!

这世上,有比这人更愚蠢的猪吗!

李大夫对此痛心疾首。

许飞云拿根野草搔搔耳后根: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医术的大夫,不懂这个很正常嘛。

现在,根据李大夫描述的,许飞云进入北峰里的深处,给心爱的女徒儿找最名贵的药草。与此同时,兰燕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留守在许飞云住的屋子了。

说是只有她一个人住,其实不准确,准确的说,是还有两条狼。

白毫、独爷,都是兰燕见过,所熟悉的。那个时候,白毫和独爷生死决战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,本来大家还以为这两条狼是同归于尽了。为此,李敏甚至私底下叹了声:白死了。

因为这两条狼的主子,后来不是和好了吗?

肯定李敏都没有想到的,这两条狼,都是第一时间知道她从古代消失,接着,追踪她留下的帝王绿的气味,一直找到了北峰上来。

兰燕跟着许飞云回到北峰之后,立马见到了它们两只。这时候,兰燕才知道,孟浩明当初带了春梅离开后,是直奔北峰上来了。

这里,有曾经的数届北峰老怪留下的宝贵东西,叫做——冰棺。

孟浩明带春梅到北峰找冰棺,目的不言而喻,想延长春梅苟且残存的一口气,等到李敏回来救春梅的命。

那么,李敏已经回来了,为什么孟浩明不赶紧给李敏带消息呢?

其一,李敏身怀六甲,哪怕真心想救自己丫头,都没有这个能耐以这个身体条件上北峰救人。同样,李老没有这个本事。而春梅不能离开冰棺,冰棺又不能下北峰。因此,才有紫叶从其他人口里得到的消息,春梅和死差不多了。

真的是,那个时候,公孙良生亲自看的这个丫头的伤,太重了,五脏六腑都碎了,是神仙都救不回来的命。

孟浩明对此才伤心欲绝,带着春梅,带着李敏留给春梅的那袋人参,一直给春梅嘴巴里塞着续命,把人带到了北峰。

是人没有想到的是,春梅这样到了北峰以后,进入了冰棺,奇迹似乎慢慢出现了。

不知道是不是冰棺与春梅的身体起了奇妙的反应,春梅躺在冰棺里,本来快变成死人一样的体温逐渐恢复了起来,苍白的脸色,也变的有了些红润的颜色。最奇怪的是,春梅的皮肤,有时候,会泛出一些绿光的样子。

第一次看,还蛮吓人,以为是人的灵魂出窍了。

后来,公孙良生接到消息,亲自到了北峰一看,一查,大开眼界,说:“她吞了帝王绿!”

这个忠心耿耿的丫头,当初接到李敏的任务,誓死要保护主子交代的东西,因此看着东胡人来袭的时候,她想来想去,把这玉藏到哪儿都不安全,干脆把它吞了。反正,东胡人把她杀了,或是她自杀了都好,这个尸体腐烂都需要时间。东胡人一时肯定没有想到她吃了这东西。

如此义勇的行为,不知道是不是招来了老天爷的怜悯。这块举世的护国公宝玉,据说,与北峰也有一定的因缘,因此,和冰棺起了奇妙的反应,顺便把这丫头的命给拉了回来。

至今,春梅的身体,在冰棺里缓慢地恢复着,只剩下等待她的意识复苏。至于到时候怎么把这块玉取出来,到时再说吧。反正,公孙良生认为这事儿也不难,李老和李敏不是都能给人开肠子吗?

兰燕拿了半头羊羔肉,打成了碎,放在一个大盘子里,给两条狼吃。只有这样做,两条狼才不会随便逮吃北峰里的动物。这山头上的一些动物,是许飞云的朋友,可舍不得给狼吃掉了。

白毫和独爷,站在大盆的两侧低着脑袋,各自为营地享受人类直接赐予的美味。

兰燕瞧着这两头狼,感觉其间有着让人说不出的奇妙关系。

好像和睦,又好像有点敌对的关系。是不是,天下的父子都是这样?

吃了一半的时候,白毫突然率先抬起了狼头,冲着某个方向,眯着绿色的幽瞳。很俨然,是发现了什么东西。

不会儿,兰燕跟着站起身来,看见一头梅花鹿从门口经过,这无疑是专门跑到北峰老怪家门口报信的朋友。

北峰上,有不明来历的来客,正一步步靠近北峰老怪的家。

兰燕转身往屋里走,要去取墙上悬挂的宝剑以防万一。

说时迟那时快,三道飞影瞬然之间,落在了院子的空地里。

兰燕一动也不敢动,身边四周的风几乎都静止了。这种几乎没有露出行动踪迹的高手,只能是与她师傅的绝世武功有的一比的高高手。

凭她一己之力,道不定很快是被对方撕了。

背后骤然一阵烈风吹过时,发出啪啦啪啦的布袂的嚓响。

缓慢转过头的兰燕,看着院子里伫立着的那三个人。

三名男子,都是披着像乞丐一样的破布当氅子挡风,一看,就知道都是有意用破旧掩盖其真实身份的人。所谓不知庐山真面目。越是极力掩饰的东西,肯定越是相反的。

兰燕的眼睛,从三个人的左边扫到右边,再到中间。

这三个人,倒是都没有用黑布遮盖自己的容貌。因此,裸露在白天里的五官并不难以辨认。

左边高高瘦瘦的男子,年纪可能都有五十多岁了,花白的头发之间,隐约见着一些金丝的存在。再有那显然与大明人不同的五官特征,鹰钩鼻,绿色的瞳仁,无非就是个西洋人。

有部分西洋人讨好大明皇帝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,就不知道这群西洋人究竟是从大明皇帝那里得到什么好处,应该是好处多多吧。毕竟,西洋人一样是很重私利的人,背地里都不知道说了大明皇帝多少坏话。

与左边那瘦到宛如只剩一把老骨头的西洋人相反,右边的男子正值青壮年,壮实的身材,好比佛庙里的弥勒佛一样,墩在那儿像是一座小土炮,谁都挪不动的样子。

兰燕对其初步判断,应该是手拿锥子类重型武器的江湖人。

至于中间那位,兰燕绝对是认得出其面孔的。

大山,王大山。从燕都里最新发到北峰来的消息说了,这个家伙,是典型的间谍,叛徒,忘恩负义的家伙。

如今见到王大山,兰燕甚至以为该松一口气了,因为,他们正等着的,即是这些皇帝的人过来了。

猛吸一口气之后,兰燕冲王大山喊了声:“大山,你到这里来,你娘知道吗?”

王大山登时小眼瞳微缩,接着,脚步如梭。兰燕来不及眨眼的刹那,只见他已经闪到了自己面前,狼狈地往后欲退入屋子里避难。

两条狼见着她遇袭,要说动物,真是比人类更懂得感恩,这些天可都是兰燕给它们两只提供免费吃住的。于是,白毫和独爷拔起四条腿,直冲大山背后预备偷袭。

一场混战似乎拉开了帷幕。

独爷率先跳到半空中,欲咬住大山的肩头。空中猛然甩来了一只全身长满铁钉的大圆锤子,直扫向独爷的身体。

同时欲准备偷袭的白毫,在跳起时感觉到危险来临的刹那,转变头的方向,径直撞到了独爷身上。

两条狼就此叠加地落在了雪地里,接着拼命地打滚。那从半空中没有成功袭击到野狼的大圆锤,从空中落到雪地里,飞溅起大批的雪花,宛如下雪似的壮观。可见其力量有多么恐怖。要是真被其砸中,恐怕只要一锤子,独爷这条命肯定没了。

躲过致命一击的两条狼,急速撤退到了安全距离以后,从雪地里重新站了起来,抖擞着全身毛发沾上的白雪,嘴巴里呼着白色的云气,两双几乎一模一样的狼眼,是眯眯的,露出危险的气息窥视着拿大圆锤子的人。

挥举大圆锤子的,正是来者那三个人其中的弥勒佛样的男子。没有能成功偷袭到两条狼,男子哧的一声,有些惋惜,道:“说是狼山上的狼王,智慧远比人类聪明,看起来还真没有错。”

听见他这话,对面的西洋人装模作样地在自己胸口上划了个十字,说:“耶和华会引导这两只迷途的羔羊回到圣座身边的。”

男子对此撇了撇嘴角:你倒是会说,怎么不出手呢?

两个人接着望向了大山。不管怎样,杀狼,不是他们到此的目的,他们来到此处的目的只有一个,找到那个握有帝王绿的人!

由于两条狼没有救驾成功,王大山的手,几乎是快要胜利地抓住了兰燕胸前的衣襟。可是在这个时候,王大山伸出去的手,忽然像是被什么冻结住了一样,僵硬地停在了半空,动也没有动。

这让两个在他背后观摩战况的同伴看得一阵呆楞,不清楚其中发生了什么问题。直到突然间恍悟过来时,抬头一看,只见一名青衣男子迎风屹立在屋檐上。男子俯瞰着王大山的那双绝艳眸子,冰冻着一层和北峰上常年不化的冰雪一样的霜冻,寒冰彻骨,除了有力地说明此人正是北峰上的主人老怪,还能有谁?

“师父。”兰燕喊了一声,脸上和其他人一样写着吃惊。

许飞云是进深山中给她采药去了,不是吗?她在北峰上居住长久,可是很清楚,以她师傅的武功以及对北峰上所有路的熟悉,即便如此,到深山里采一次药,来回至少需要七天。师父可是前日才刚从这儿出发前往深山。

这样说,岂不是,她师傅是有意骗人自己外出,其实自己早做好了杀个回马枪的准备。也就是说,许飞云早知道,有怀图不轨的来客进山,意图私闯北峰老怪的家了。

北峰可是老怪的地盘,他许飞云能不知道这群人刚踏进北峰以后那些鬼鬼祟祟的行踪?

许飞云眸子顿沉,眸光盯在王大山那只僵在半空但是没有收回去的手,是依然在他女徒儿胸前摆弄出好像戏弄的姿态,瞬间胸膛里腾起的怒涛达到了沸点。

兰燕一惊,只感觉自己师父身上的气是前所未有的剧烈,仿佛要像气球一样瞬时膨胀爆破。

王大山同时察觉到对手超乎寻常的气,急急往后退,却也来不及完全闪开。

从屋顶上纵身飞下的许飞云,一掌直击到王大山的胸口上。王大山飞也似地撤退。北峰老怪夺命的掌风犹如北峰上可以瞬间让人冻死的冰风,让人无处可逃。

另外三个人,都看得呆了,动都不知道怎么动作。

直到砰砰,王大山被迫出掌来护住自己受袭的心脉。空气中,交击的高手掌风在空气中爆炸,漫天雪舞的雪尘,扑散到了周围所有的人和物体身上。于是,兰燕等人,只觉得满面和鼻孔里都突然间塞满了雪粒,整个院子和墙壁、屋宇,更是犹如被突如其来的暴风雪肆虐过一样。

西洋人和弥勒佛样男子,用力甩掉脸上扑满的雪粒之后,睁开眼一看,见到王大山一条腿跪在了雪地里喘气,因此有些深深地被重击到的表情。

可想而知,王大山的武功,应该是在他们三人中间最高的一个。所以,现在王大山好像受到重创了,只能代表,对手的身手超乎他们的预料。

不过,许飞云看起来也不是非常好,脸色铁青地屹立在自家院子里。

“师父——”显得忧心忡忡的兰燕冲他冲过去。

见到徒儿奔来,许飞云淡淡的左边袖管一挥,挥出去的一股白浪,击中了兰燕的身体。兰燕狼狈的,无法招架地往后退着。嘴巴惊愕地张开,来不及再喊一声师父时,被师父的气浪直接推进了屋里。

啪!许飞云再收起袖管,两扇敞开的屋门瞬间关闭,象征着谁也不准再打开那扇门。

王大山仰起脸,与西洋人和拿大铁锤的男子,望着那扇紧闭的屋门,三张脸一块儿绷紧了。

许飞云不让他们进那个门,肯定里头有什么东西或是线索,或许,正是他们所要的。

三个来客互相对了眼。

许飞云或许真的是武功高强,但是,一个人,能敌得过他们三吗?

呀!高胖的男子第一个发动,举起大圆锤子,冲许飞云发起进攻。

许飞云轻轻一跃,飞到半空中闪过锤子砸过来的重击,同时间,数道飞镖从地上射向半空,是王大山和西洋人在地上发动的第二轮攻击。

接踵而来的袭击,三个敌手,而且都不是普通高手的联盟,让任何单打独斗的人,都肯定感受到威胁。

好不容易闪过飞镖群,落地的时候,左右大圆锤子和王大山激烈的扫腿,再次准备对他进行左右夹击。

心思这样下去不行,与三个人周旋不说别的,光是体力都得耗尽。许飞云提一口气,这回直接撤出自己院子的家门外面了。

三个人见他骤然撤退,当然不会误信他是打不过要逃了,肯定是有什么阴谋。因此,纷纷追了上去,打算对他进行穷追猛打的围剿。

许飞云不得不承认这些对手够聪明的,一边往后急速地避退。即使如此,王大山瞬间一闪,抄断了他的后路。

妖孽的瞳仁就此一眯,许飞云微吐出朱唇的四个字:“夺命飞步,这可是谁家的独门秘术来着?”

王大山绷着的那张好像没有表情的脸,没有给出任何答案。

许飞云啧啧啧,连发出一串微叹:“我也只是听师父提过,见都没有见过。如今突然有幸见到,原来那位传说中的老前辈是活着,并且有徒弟了?”

只见,王大山那另外两个同伴也好像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故事,一时给愣着。

趁这三人被动摇的时机,许飞云拔出了插在腰带上的那只随身携带的玉箫,放在嘴唇里吹了起来。

北峰老怪吹的曲子,曾经被天下第一鬼才公孙良生形容为:为赋新词强说愁。

对此,许飞云可是死都不认账的,谁说他只会吹悲伤的曲调:毒辣的书生肯定也别想知道,他这只不过是,好听的,欢乐的曲子,是要在家里吹给自己那一帮老朋友们听的。

于是,在这终年四季都如冰的北峰上,王大山等人,有幸听见了一曲别样的抬花轿。

是抬花轿没有错,古代男女结婚时吹的。可是,现在是什么气氛,突然吹这个不觉得诡异吗?

王大山等,只感觉周身那鸡皮疙瘩全起来了。

“这——”在地上拖着大圆锤的男子,露出好像准备看到世界末日的惊悚。

如此诡异的音乐,不是喜庆着要结婚,是高兴着准备送他们去阎王府和阎王见面?

西洋人在胸前猛化了好几个十字架。

王大山虎视眈眈的眼珠子,犹如猛虎一样往四周的环境里扫视一圈。因此,他是最早发现危机的,毕竟他叫做大山,可是一个非常懂得大山的男人。

骤然大喊一句:“闪开!熊——”

一句危机来了的大喊,让另外两人犹如从梦中惊醒,随之和大山一块儿面如土色,疾步地向后面退步。

前面,从树林子里突然冒出来的黑呼呼的庞然大物,是被北燕人称之为动物界最当之无愧的王者——北燕的熊。

北熊,可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武士了。否则,人们在形容朱隶时,不会把北熊的称号戴在朱隶的头顶上。

一头黑熊,直立着,好比武士一样,挥舞前面两只巨大铁拳的熊掌,一步步冲这三人而来。

害怕,恐惧,瞬间弥漫在这三人心头。

跑吗?上树?

这三人心头大概掠过这一串念头的时候,西洋人第一个转身往反方向跑准备逃命,恐怕他也知道自己武功最差,根本不能和熊一拼。

“你——”见有人临阵逃脱,高举大圆锤子的男子往后瞪向西洋人逃奔的方向。结果,只见那西洋人的身影刚莫入森林里不到瞬刻,即是突然像阵风一样飙了出来。

另两人见此正吃惊,却见这西洋人其实不是自己飞出来的,是被某样东西重击之后被迫甩出来的。斜飞出来出来之后重重地落在了雪地里,西洋人那幅老骨头很显然,是要整个儿碎了,在地上爬不起来朝大山伸出手:“救我——”

王大山眉头一皱,可能是考虑到某种最后的利益,向他走了过去。在抓住西洋人的手时,只听另一边的同伴尖叫地喊道:“不止一头熊——”

在西洋人受袭的那边森林里,陆续出现了熊的巨影,一头、两头、三头——这分明是熊窝倾巢而出了。

西洋人周身像是散架的骨头,死死抓住王大山的手不放。

王大山狠狠地咬一口嘴唇:他们确实是低估了,低估了那个叫做北峰老怪的男人!

眼角再去找许飞云的身影,当然是找不到的了。

许飞云又不傻,这会儿肯定是撤退到后面哪儿看热闹去了。

好啊!

王大山低吼一声:“撤!”说着,抓起西洋人一同,在熊来到面前之前,往外围突破。

可明显,他们三个人之中的另一个人,身手不及他敏捷,也就没有他这个幸运安全撤出了。

大圆锤子砸到熊宛如巨柱的大腿上,仿佛是砸到了一块不能被撬动的大山。熊却感觉到了侵犯,熊吼震动北峰,那两只熊掌瞬间把袭击自己的人类夹了起来。

嗷嗷嗷,生肉被夹成肉饼的惨叫,回荡在北峰之中,八成是能吓到所有人很多年都不敢踏进北峰一步了。

西洋人恐怕是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,直哆嗦着,说:“惨绝人寰,惨绝人寰,你们大明人不是人!不是耶和华的信徒。”

王大山对他这话只是眯眯眼。西洋人能仁慈到哪里去呢?不见得吧。于是,把贪生怕死的这个洋人,径直扔到了土地上。

西洋人落地的时候栽了个狼狈的跟头,却只是一双警惕的眼珠儿朝四周看了看,见没有熊,心头对末日的恐惧才稍微减弱了一点。

“我们这是在哪里?”西洋人问。

王大山嘴角诡异地勾勒起来:“既然知道,他那个屋子底下怕是有什么秘密,倒是不需要,一定要从那个门进去的。”

西洋人听见他这话,眼睛一亮,精神抖擞地重新站了起来。

那边,见来袭者知难而退去了,许飞云慢悠悠地把玉箫插回自己新做的腰带上,漫步回到自己家里的院子。两条狼王在院子里并没有离开,看着他,一脸的警惕。

这个男人,虽然大家都说他很危险,原来,真的是太危险了。

许飞云对这两条狼王,也是斜视一眼:是聪明到比人都聪明,否则,怎么会知道留在他屋里比起到哪儿都安全。毕竟这个地方,他那些熊朋友都知道是他的家,不会来进犯的。

被师父推进屋里的兰燕,听着外面没有动静了,才会头灰脸地打开屋门露出个脑袋,见到许飞云安然无恙,自然是整双杏眸都亮了起来,喜悦地喊:“师父——”

许飞云冲她缓慢地点了下头,朝她走过去的时候,突然听雪山里似乎传出了一声响动。

兰燕的脸,刷的一下,跟着白了。

“该死的!”许飞云握紧拳头,知道王大山八成是去找密道的后口了。

转身就要走,后面衣摆被双秀手拽住。

兰燕对他摇了下脑袋。

许飞云轻轻眯了把妖瞳。

西洋人显得兴致勃勃,对王大山说:“没有想到你这么厉害,一下子就找到了密道的出口。皇上是不是知道你有这个本事,对了,刚才那人说什么夺命飞步,你究竟是什么人?”

可见,这两人在此之前,根本不熟悉,连彼此的身份都不知道。

西洋人只知道的是,皇帝似乎对王大山很信赖,这俨然是由于王大山之前,帮皇帝干成了大事儿。

王大山如此高超的武艺,又怎么可能是隐藏在山里的一个高手这么简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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